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17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文科类:总分150分;理科类:总分145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