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发布日期:2017-08-12 18:29 |
8月12日,我省普通高校第三批专科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工作基本结束,该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仍有少数院校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没有完成。
经研究,省招生办决定对省内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少数专科院校部分专业进行再次征集志愿录取,其中文科5134、理科5068,高职类“3+证书”1389,美术类(统考)648,音乐类(统考)220,体育类139。符合条件、未被录取且有意参加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于8月12日20:00-13日18:00(8月13日18:00截止)重新填报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13 日晚-14日。
第三批录取专科院校再次征集志愿的资格线分别为:文科类 160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理科类150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60分,体育术科160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60分,美术术科150分;音乐类文化科总分160分,音乐术科140分;高职类“3+证书”130分。文科类、理科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调整为3个D(含)以上。
8月12日20:00-13日18:00,省教育考试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
(http://www.ecogd.edu.cn/kszj),供参加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上网填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并于8月14日10:00前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确认。
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布的第三批专科院校再次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可于8月12日20:00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或官网或到各市、县(区)招生办查询具体的征集志愿院校名单和专业缺额计划情况。从8月12日20:00开始,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电信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高考成绩在普通高校第三批专科再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未被录取且有意向参加再次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该批次志愿。
第三批专科文科类、理科类再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组A、B、C、D、E、F六所平行志愿的院校,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须分类别进行填报,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文理类专业。参加第三批专科艺术院校、高职类“3+证书”院校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参加体育院校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投档时,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进行投档。
省招生办负责人提醒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如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的志愿一旦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8月13日晚至14日12:00,省招生办组织部分普通高校第三批专科再次征集志愿院校进行录取时,将以考生重新填报确认后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考生原填报的普通高校第三批专科院校志愿无效。
省招生办提醒广大考生,由于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费用相对较高,考生一定要根据自身家庭经济状况,慎重考虑填报,一旦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目前已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不管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对学生的资助政策都一视同仁。新生报到时,高校都会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顺利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