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粤招办普〔2017〕7号 | 发布日期:2017-02-04 16:47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自主招生试点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我省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此前未参加我省高考报名、没有取得高考报名号和报名回执的考生(含已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未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退伍军人和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考生)补办高考报名手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
2月15日-20日。
二、补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20号)文件执行。
由于今年我省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等全省术科统一考试的科目已经结束考试,因此,上述科目不列入补报名范围。
三、补报名流程
(一)考生向所就读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索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
(二)凭该报名号和初始密码,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http://www.ecogd.edu.cn/pgks),其中广州市考生登录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http://gaokao.gzzk.cn),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
(三)到就读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照相和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必须认真办理补报名确认手续,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考生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如有疑问须向学校老师和家长咨询。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须认真细致校对报名信息内容的打印清单,对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均要逐字认真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对和核准工作,切忌因报名信息的错漏而影响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
需补报名的考生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办理补报名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二)为方便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和考试,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拟报考现代学徒制的考生,允许跨市报考。此类考生应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内容,要求合作企业报考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补报名期间集中到合作企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补报名手续。试点高职院校要主动与企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沟通协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地市招生办公室要指导、协助辖区内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做好报考自主招生考生的补报名工作。
(三)各报名点要认真核准考生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重点核准考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等考生基本信息,确保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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