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
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各区普通高考社会考生报名点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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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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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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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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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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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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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宝路58号5楼509室少年宫大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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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3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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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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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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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2成教大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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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7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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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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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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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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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7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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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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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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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2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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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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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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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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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大道南383号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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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7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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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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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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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大沙东路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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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9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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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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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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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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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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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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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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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政府综合楼七楼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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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98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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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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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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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C栋3楼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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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8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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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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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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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水西路12号综合执法大楼A栋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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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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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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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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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街西四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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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4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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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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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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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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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3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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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做好2015年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广东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我市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1日-9日进行。其中,报名点组织考生采集身份信息、派发高考考生号和电子摄像时间为:12月1日-6日;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6日;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6日-9日17:30时截止。
二、报考对象
凡报考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的考生以及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三)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报名。
(四)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五)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报考。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在居住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文所称“随迁子女”,特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对口自主招生考试)。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及办理手续按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持有居住证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前。
(七)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户籍从外省迁入,现持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集体户口的往届毕业生;
4.2014年参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艺术术科校考)考生,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一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九)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1.高中阶段户口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
2.非广州地区户籍的往届生;
3.其他不符合在我市报考条件的考生。
四、考生号编排
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号采用10位制,其中第一、二位为地级市码;第三、四位为县(区)码;第五位为考生属性码,“1”代表理科类,“2”代表文科类,“3”代表体育类,“4”代表音乐类,“5”代表美术类,“6”代表单考单招类,“8”代表“退役军人”类,“9”代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第六至十位为流水号。随迁子女考生号的第六至七位不再作为报名点识别码,其中第六位规定为“9”,代表随迁子女考生,第八至十位为流水号。
参加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如需参加文化科目的考试,必须领取相应科类的考生号。单考单招类考生号(考生号第五位为“6”)不能报考任何考试科目。
五、资格审查
各区招考办、中学和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一)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2015年,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7号)要求执行,各区招考办要在报名前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复核工作。往届生户籍复核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的要求,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进行。凡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一经发现,各报名点要坚决清退。
(二)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为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省招生办将继续联合省侨办、省民宗委对三侨生、民族生的资格进行复审,以保证三侨生、民族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凡属三侨生的考生必须按《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3月6日前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各区招考办要认真做好三侨生资格审核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民族生由区民宗局确认并汇总上报省民宗委复审备案。
(三)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严禁非应届在校学生报考。报考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东南大学少年班的需由报名点向市招考办提出申请。各中学不得组织高二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凡组织高二级学生参加高考的中学,下一年度不得设立高考报名点。
(四)加强对随迁子女报考我省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区招考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具体审核方法和时间另文通知)。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一)普通高考报名流程。
1.验核考生身份。报名点负责核验考生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应的学历证明等资料。社会考生在报名时由户口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见附件1)进行核验考生身份。高考考生报名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以考生二代身份证的个人信息为准。还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提交“办理身份证回执”才能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且必须在2015年 3月6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区招考办进行验核。若不按规定验核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验核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领取考生号。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领取考生号并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并办理报名手续。
3.拍摄电子相片。2014年12月6日前,我市应届毕业生由各学校统一安排拍摄电子相片,社会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到我市各区招考办确认的摄影点拍摄电子相片。考生在拍摄电子相片24小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考生用考生号登陆“广州市2015年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gzzk.cn),初始密码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五位数(在报名点与考生号一同领取)。登陆成功后,考生必须首先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以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的安全;第二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对诚信考试做出承诺的确认;第三步考生可根据系统提示,确认本人的电子相片和考生属性(即报考科类),校核本人基本信息(如电子相片有问题及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可拨咨询电话:83868062);第四步填报报名信息,录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报考科目等。报名期间,考生如只选择“信息保存”而未选“信息确认”,则可随时凭账号(即考生号)和密码登陆报名系统,对本人的资料进行查核或修改。
5.网上核对确认报考信息。考生必须在2014年12月9日17:30前,认真核对网上填报的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科目等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作确认提交,考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确认报考信息则其报考无效。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后如需进行修改,可向报名点所在区的招考办提出申请。
6.签名确认。社会考生必须于2014年12月9日17:30前到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领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表》认真校对并签名确认。应届考生由学校统一发放《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表》进行核对,校对无误后在表上签名确认。
7.缴费。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考试费。各文化科目考试费收费标准为:语文、数学(含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考试每科收费25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收费标准为50元,英语听说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25元。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每生收费200元,美术术科每生收费175元。考生在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时缴交文化科目考试费,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由相关考点收取,其它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穗价函〔2003〕383号和穗价函〔2004〕 68号《关于广州市高考、中考采集考生电子相片收费问题的批复》,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集体为5元/人次)。
8.提交档案资料。体育尖子考生和符合照顾加分规定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向报名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办理方法和时间另文通知)。外地返穗应届生须在2015年4月领取体检通知时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交报名点,在2015年6月3日前把本人的学籍材料交报名点建档。如考生不按时交齐有关资料而影响个人资料信息录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高等职业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规定。
1.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所在学校没有组织集体报名的中职应届生,可持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报名;中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报名。其余报名流程与普通高考相同。
2.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的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存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3.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必须在2015年4月3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填写证书编号,并将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至报名点办理审核手续,未办理审核手续的考生将无法填报志愿并参加录取。
(三)随迁子女的报考手续。
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学籍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流程与报考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相同。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相应信息: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合法租赁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家庭居住地在深圳市的考生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
5.随迁子女在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四)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的报考手续。
1.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4年12月10日前迁入方有效)和二代身份证,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2.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阶段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3.学籍和户籍同在我市的应届生在领取考生号前必须填写《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附件6),由毕业学校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加具审核意见的《登记表》上报区招考办,区招考办汇总后于2014年12月12日前报送市招考办,市招考办于2014年12月20日前移交市公安局复核。市招考办送公安部门复核考生名单同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4.现户籍在我市的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5),并于2014年12月10日前由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局、招考办审核盖章,由区招考办汇总后于2014年12月12日前报送市招考办,由市招考办于2014年12月20日前移交市公安局复核。
5.学籍在我市而户籍在省内其他地市的考生,《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经毕业学校和区招考办汇总后,由市招考办于2014年12月25日前转给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市招生办,并由当地的市公安局进行复核。
6.录取时,如发现考生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生校核报名信息的要求。
1.考生必须认真校核报名点打印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尤其应认真校核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科目等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存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2.艺术类考生需认真核对术科省统考(含考试项目)或院校校考的信息,体育类考生需认真核对报考的体育专项项目。
3.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GBK)的输入法输入,确实找不到的生僻字须用汉语拼音的大写字母代替,并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点申请备案正确姓名。2014年12月31日前,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交区(县级市)招考办汇总后报市招考办,由市招考办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生基本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以及入学、注册、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考生的基本信息缺失、错漏将造成考生无法在教育部备案,考生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区招考办、各报名点应认真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完整。各教学班班主任应认真检查所在班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时指导考生纠正错误信息。
5.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六)借考的办理。
1.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就业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如需在我市参加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我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须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招考办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市借考的随迁子女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2.户籍在非高中阶段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学籍学校和借考学校以及所在地的区招考办同意,方可异地借考(详见附件4)。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籍所在市的政策参加市属高校录取。
3.户籍在高中阶段由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
4.非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在我市借考。
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区招考办建立。借考区招考办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严格审核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艺术类考生的报考相关规定
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选报艺术类考生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明确拟报考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后,方可确定其艺术术科考试类型。
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一般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参加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有选择校考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高校暂未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是否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应先报名参加省艺术类术科统考。
八、报考数据采集
(一)报考数据采集的范围,除包括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还包括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高校单独组织考试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单招)、职教师资考生、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残障人员考生以及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考生基本信息是考生入学、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考生的基本信息缺失、错漏将造成考生无法在教育部备案,考生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各报名点应派专人负责考生数据的采集和校对,保证考生基本信息的准确、完整。
(二)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全部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中的信息。采集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以确保考生个人信息采集的真实准确,有效杜绝考生利用弄虚作假的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顺利、准确。各报名点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实施。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设备安装及使用流程参照去年执行。
(三)各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九、准考证领取与发放
(一)《广东省2015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术科校考准考证》——考生在报名系统确认报名信息以后即可到报名点打印领取,并凭此证参加艺术类院校(专业)组织的术科校考。
(二)《音乐术科统考准考证》――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体育术科准考证》、《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英语听说考试准考证》——全市统一在考试前一周由报名点发放。
(四)《文化科目考试准考证》——全市统一在2015年6月3日由报名点发放。
十、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各区招考办和各报名点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一)各报名点需认真核对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外省迁入户籍的考生及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读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个人信息和普通高考报名个人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各区招考办须向市招考办申请更正。
(二)各报名点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负责准确录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入办法另文通知)。
(三)各区招考办负责体检医院录入考生体检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需体检复查的考生,各区招考办须在2015年6月20日~23日内更正考生体检信息。
(四) “体育尖子”及其他种类普通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待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公布后,由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五)“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编号由各报名点凭原件审核确认。
各区招考办和各报名点在上报有关电子档案后,如有错或更改,必须及时与市招考办联系,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十一、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必备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
2.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学生每学年的自我鉴定等,此表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印制);
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含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和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4.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5.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
6.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志愿表;
7.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卡;
8.广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成绩登记表;
9.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0.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1.身份证(或军人证、士兵退役证)、户口薄复印件;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必须包括1-11项内容,其中第3项按《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粤教研〔2006〕10号)有关要求执行;其他社会人员(含往届生)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第4、5、6、7、8、9、10、11项内容和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鉴定;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退役军人纸介质材料包括第4、5、6、9、11项内容。有其他档案材料的可同时提供。
(二)补充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
13.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登记表(仅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用);
14.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仅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用);
15.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仅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生用);
16.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8,随迁子女考生用);
17.地级市侨办、台办核发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身份证明”(参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18.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特殊专业考生体检表(仅填报有关院校特殊专业考生用);
19.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新生有关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反映学生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
凡是材料复印件,都必须由区招考办审核人员签名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区招考办公章。
(三)建立考生档案的具体要求。
1.2015年高考考生档案必须具备“广东省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材料目录”,凡材料具备的需在目录中相应的材料名称栏目的括号内打“√”,并将档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各单位在考生档案材料上签署意见和结论时,要对考生高度负责,必须用词准确、文字规范。如需对考生的某方面内容进行特殊说明,可另加附页。
3.严格审核在外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各区招考办对在外省转入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证明要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真实准确。
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障高考工作顺利进行和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工程,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区招考办、各报名点必须切实加强对普通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确保我市2015年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广州市各区普通高考社会考生报名点
2.广州市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电子相片采集点
3.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
4.广州市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借考申请表
5.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
6.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
7.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汇总表
8.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随迁子女考生填写)
9.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
10.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申请表
11.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属性及科类、考试类型、报考科目之间关系的说明
12.广州市201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流程
13.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广州市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问答
1.广州市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
答:广州市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1日—12月9日进行。其中,报名点组织考生采集身份信息、派发高考考生号和电子摄像时间为:12月1日-12月6日;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12月6日;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6日-12月9日17:30时截止。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进行确认,未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2.考生报名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已领取考生号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高考网上预报名并且到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只在网上进行预报名,而没有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考生预报名时,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上考生报考注意事项、报考须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报相关报考信息。
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考生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必须提高对填报报名信息正确性的认识,要认真核对准确报名信息,如有疑问须向老师和家长咨询,确保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报名点会要求考生对报名信息内容的打印清单进行认真校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对、核准工作,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及其他报考信息,均要逐字认真核实,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切忌因报名信息的错漏而影响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
3.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资格有什么特别要求?
答: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顺利实施。我省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各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把好报名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而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2015年报名时,将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户籍、学力审核,切实维护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
4.单考单招类考生是否须参加统一报名?
答:单考单招类是指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以及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的考生,此类考生都必须进行网上统一高考报名。值得注意的是,参加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如需参加文化科目的考试,必须选择领取相应科类的考生号。单考单招类考生号(考生号第五位为“6”)不能报考任何考试科目。另外,参加普通高校单考单招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的特殊考生,要主动加强与具有单考单招和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有关院校联系,并按照有关院校的规定和要求,准时参加院校的有关测试。
5.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为防范“高考移民”,我省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其中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和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报名时,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6.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可否报考普通高考?
答:否。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具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身体健康的本省常住户口的考生,均可报考普通高考;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普通高考。在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资格审查,加大对报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不具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普通高考的现象发生,全力维护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
7.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所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达到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要求,才能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
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的考生,包括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单考单招考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文科类考生和理科类考生,以上类别考生凡选择文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或选择理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可申请参加我省2015年1月10日举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必须在2014年12月10日前到各区招考办办理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手续。
8.具有广州市的学籍而非广州市户籍的本省户籍考生能否在我市报考?
答:根据省考试院的规定,广东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学籍在广州市而户籍在本省其他地市的考生,因特殊情况需在我市借考的,应凭户口薄和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借考地的区招考办办理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在我市借考。学籍、户籍都不在广州市的考生,不得在广州市办理借考。
9.具有广州市学籍而户籍在高中阶段(2012年9月1日以后)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可以在广州报名吗?
答:根据省招委《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4〕22号)的规定,这类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10.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下文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广东参加2015年高考吗?
答: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职学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5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险种,下同),并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3年以上;
(5)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11.随迁子女何时可以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
答: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年限3年以上;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12.随迁子女如何办理报考手续?
答: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递交学校申请报考,待市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正式报名流程与报考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相同。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合法租赁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家庭居住地在深圳市的考生提交《深圳市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险种;
(5)随迁子女在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1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广州市申请借考吗?
答: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就业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如需在我市参加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我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须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的区招考办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市借考的随迁子女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14.在国外读完高中,可以回国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吗?
答:在国外完成高中学业的考生可以凭我国驻就读国领事馆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招考办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5.职业高中、中专、中技毕业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吗?
答:职业高中、中专、中技毕业生取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符合相应等级条件,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但普通高考的考试内容与职中、中专、中技学校所学内容有较大差别,而普通高考与高职类高考又是同时进行,因此,建议职中、中专、中技毕业生还是选报高职类“3+专业技能证书”较为有利。
16.如何报民航飞行学员?
答:有志向成为民航飞行学员的同学,高考报名时可在高考报名系统中报考南方航空公司或深圳航空航空公司飞行学员,详情请登录南航招飞网(http://job.csair.com/)和深航网站(http://www.shenzhenair.com)。
17.没有二代身份证,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凭二代身份证报名。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从速办理,报名时必须暂凭二代身份证办证回执办理报名手续,在2015年3月 6日前,考生必须凭二代身份证到区招考办进行身份验证和身份信息采集,逾期不办理考生身份验证的考生其报考资格无效。高考时考生必须凭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8.外地返穗考生和往届高中毕业生报名时,应携带什么资料?
答:外地返穗生报名时须带备的材料:广州市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现在就读的学校证明及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出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往届高中毕业生须带备的材料:广州市户口簿、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学力证明)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上三种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9.从外地返穗参加高考的考生,其高考档案何时提交?
答:从外地返穗参加高考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根据高考建档工作要求,考生必须备齐本人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并在2015年6月3日向区招考办提交纸介质档案。
20.台湾籍学生报名时,应携带什么资料?
答:在我省就读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台湾学生报考大陆普通高校需携带台湾地区签发的台湾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方能报名。
21.职业高中、中专、中技应届毕业生如何报考高职类考试?
答: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到学校所在地的区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所在学校没有组织统一报名的中职应届生,可持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报名;中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报名。
22.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高职类高考吗?
答: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23.高职类考生报名时对户籍有何特别限制?
答:现持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集体户口的往届毕业生,不得在我省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24.高职类考生高考报名要注意什么?
答:高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生,应届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所持有的证书,最多可选三种。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准备参加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证书后,需在2015年5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填写证书编号,并将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至报名点办理审核手续,未办理审核手续的考生将无法填报志愿并参加录取。
25.退役士兵如何报考高职院校?
答: 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符合我省安置政策,具有高中(职中、中职、技校)毕业资格,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请准备好本人的退役证、二代身份证、高中(职中、中职、技校)毕业证、近期彩色大一寸2张照片到安置地的区民政局申请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经安置地的区民政局审核符合报考资格后,填写《广东省2015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退役士兵高考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6.2015年高考还可以报考体育尖子和艺术特长生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具体政策待教育部另行公布。
27.2015年报考体育类专业体检有哪些要求?
答:体育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普通类考生相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以及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在参加体育术科考试前,建议考生到二级甲等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并根据心电图和脑电图检测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赴考,以防考试时发生意外,危及身体健康。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在录取时有关高校的体育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素质、生理条件(尤其对身高和视力)有具体要求,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了解清楚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也可以参考《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清楚有关高校对报考体育类考生的录取要求,并根据自己身体的实际情况和专业录取要求合理报考,以免误报造成落选。
28.体育类考生可以报考什么文化科目考试科类?
答:2015年普通高考体育类考生只能报考理科类考试科目。
29.艺术类考生可以报考什么文化科目考试科类?
答: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可选报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统一按文科类划定。
30.2015年高考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有何规定?
答: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大批次院校志愿时,只能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文理类专业志愿,即不能在同一大批次内既报艺术类专业又报文理类专业,其中,报考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一批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
31.2015年艺术类院校如何录取?
答: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安排在同批次普通院校(专业)同时进行。我省根据全国不同层次高校和术科考试方式(统考、统考基础上校考、校考三种方式)将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设置为五大批次十二小批次:
(1)第一批本科: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的参加第一批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3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2)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公办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第3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3)第二批本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4)专科A类:所有公办专科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5)专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专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第2小批次: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艺术类院校(专业)五大批次的每一大批次录取结束后,我省将对未完成计划的术科统考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院校志愿。
32.报考 “播音与主持”专业应选择哪个考试类别?
答:“播音与主持”专业一般属于音乐类,考生报考时要选择音乐术科单考。例如:广州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的“播音与主持”专业就是属于音乐术科校考。
33.考生在报考艺术院校时,如不知道所报的专业属哪种类型,怎么办?
答:首先,考生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才确认艺术术科考试类型。若一时还弄不清楚(如:书法、舞蹈等专业),则考生可以将音乐类和美术类兼报,以防报错。即报考美术类的考生可同时选考音乐术科,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同时选报美术术科。
34.哪些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术科统考?
答:报考艺术类省级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省级统考。为提高考生被录取机会,拟报考艺术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考生应先报名参加省级统考。
35.哪些艺术类考生可以不参加省术科统考?
答:报考省级统考未涉及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省术科统考。考生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取得院校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36.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院校校考和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三种形式。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后,才确认艺术术科考试类型。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填报志愿和被录取机会,鉴于目前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未确定是否要省统考的情况,建议艺术类专业考生应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特别提示:部分艺术类院校(专业)要求考生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术科考试,但如果考生在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选考项目时,考生即使通过了院校组织的校考,也无法被该艺术类院校录取。
37.往届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考需要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吗?
答:省考试院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凡参加普通高考类的考生都要具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达到相应等级。
38.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如何报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参加普通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开具的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区招考办办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凭身份征、户口薄和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招考办报名。
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用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9.广东省户籍考生在省外参加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取得成绩是否被我省承认?
答:广东省户籍学生高中阶段在外省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由外省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府管理机构开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详细内容见《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考院〔2009〕366号)文件。
40.外地返穗生如何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答:本市户籍在外地读书的考生凭就读学校证明和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招考办办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手续。
41.普通高考考试类别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对应关系?
答: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考科目。高考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高考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已经取得的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长期有效,考生同一学科参加两次或以上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取较高等级成绩。
4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如何使用?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如下:
(1)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4)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5)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46、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需要参加英语听说考试吗?
答:报考普通类的高考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选考日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考生除外);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无需参加英语听说考试。
43.在广州办理了高考报考手续,能否在外地体检?
答:不能。因为高考体检与一般的体检不同,有专门的规定和标准,并把体检结果录入考生的电子档案。因此,考生必须按学校(或报名站)的统一安排参加体检。另外体检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4月中旬开始。具体体检时间由学校(报名点)通知考生。
44.在广州报考后,能否在外地办理电子摄像或在外地考试?
答:不能,考生必须到报名点指定的摄像点采集照片,考试时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电子摄像是高考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只有通过电子摄像和核对个人身份,才能打印出考生的“准考证”和考试、录取材料。
45.如何办理“三侨生”证明书
答:“三侨生”是指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各类学校的考生。凡属三侨生的考生必须按《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3月6日前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按广东省普通高等院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侨生”可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市侨办特别提醒,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的子女也不属“三侨生”范围。此外,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受委托的区侨务办公室办理。参加高考的“三侨生”办证时还需提供准考证号码、联系人及电话。办证地点如下:
(1)天河、黄埔、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区,从化、增城市(含辖区内的省直、市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三侨生”证明书在当地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
(2)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区(含辖区内省直、市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三侨生”证明书在广州市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办理,电话:83820180。
46.如何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核?
答: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三侨生、民族生在录取时,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分进行投档,由各普通高校择优录取。近年来,有个别考生为取得加分的资格,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三侨生、民族生证明。为进一步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省招生办公室联合省侨务办公室、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对三侨生、民族生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以保证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三侨生、民族生证明书的,坚决取消三侨生、民族生资格,已报名高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7.怎样才能否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答:小学、初中阶段考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自治州、自治县读书、毕业,才能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对外省迁入广东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小学、初中阶段在广东省外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中小学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到广东省就读,也可享受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小学到高中一直都在广州读书的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48.如何办理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的认定?
答:享受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的认定,是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户籍管理部门提供户籍登记证明意见,由县(自治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汇总报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族宗教委汇总于2015年4月30日前报省招生办审核确认。省招生办于5月15日前将符合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从省外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移居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户口迁移和就学的证明资料,并将《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的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报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登记盖章后交当地市、县、区招生办。
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确认由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处负责(地址:越秀区米市路58号大楼919室,电话:83370633)。
49.广州市户籍但在广东省内其它城市报名高考,能否享受广州生源的待遇?
答:广州市户籍的考生,如符合广东省高考借考规定,可在广东省内的其他城市借考。但在报名时,要特别注意将网上报考信息(即电子档案)中的“户口所在地”由借考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登记为“广州市”。录取时考生成绩在达到广州市属高校录取分数线的条件下,才能享受“广州市户籍”生源待遇投档。
50.考生报名后户籍有变化怎么办?
答: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51.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分数线会提高吗?
答:按现行的招生政策,应届生、往届生参加普通高考,都按同一分数线进行录取,但往届生不能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专业。
52.什么是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2015年各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安排在高考之后进行,有意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应特别注意相关高校招生信息,以免错过报名和考试的机会。报名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申请原则,实行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报名时,可登录相关高校网站下载报名表,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直接向高校报名。
目前,我国的自主招生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高校进行自主招生。通过测试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入选后还要参加全国统考,在录取时可享受一定条件的优惠。第二类: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实行的自主选拔录取。第三类:是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2014年全省有十多所高职院校实行自主招生。考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不用再参加高考。
53.忘记报名密码如何查询?
答:高考报名之后,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密码:
(1)用手机短信方式取回登陆密码。用考生报名时登记接收短信的手机,将考生的准考证号编写成短信(10位数字、半角)发送到市招考办专用号码( 106350021777551),系统将以免费短信的方式自动发回考生的登陆密码。
(2)考生可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点所在地的区招考办查询密码。
54.如何报考港澳地区的高校?
答: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列入我省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外,其余的港澳地区高校在内地自主招收学生,每年3月—5月为港澳高校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港澳高校招生栏目(或港澳有关高校网站)查阅各校招生章程、专业介绍、报名申请表等相关信息。凡被香港10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学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办不得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录取的考生档案。
55.港澳台侨学生何时何地报名?
答: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将在2015年3月进行,届时考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cogd.edu.cn),查阅联合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进行网上报名。广东省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在: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联系电话:020—87206598)。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