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培养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的应用型人才,推动我省中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现将2010年我省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考
1.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3)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4)身体健康;
(5)高中阶段户口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文)的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3)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在校生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
3.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统一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往届毕业生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2)我省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并实行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制度。具体报名时间见《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09〕23号文),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0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生,可先预报名。预报名时,须输入上述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考生取得上述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5月2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4.体检
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具体的体检时间由各地市招办确定。
二、 考试科目
2010年,我省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实行“3+证书”的招生考试办法。“3”系指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证书”系指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包括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核和颁发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土木工程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取得上述证书方能获得参加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招生考试的报考资格。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考试。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文”三科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为依据,参照《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科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
我省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体育技能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除外),两部分考试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取得证书。其中理论知识每年开考两次,考试时间为每年1月份和7月份;操作技能部分考试在当次理论考试前一个月内完成;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份和9月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具体时间以正式文件公布为准)。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实际,自由选择参加何种证书的考试。各类证书考试大纲在每年的10月份公布。
三、 招生专业及相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所对应的招生类别及专业见附件。
四、 志愿填报
2010年我省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各有关高校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要求,确定招生专业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别及招生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版)中向社会公布。考生根据自己考核合格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别报考高校的相应专业。考生填报志愿与普通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同期进行,考生可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时间安排填报志愿。
五、录取办法
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继续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时需要照顾的对象、条件以及政策规定,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录取时,省招生委员会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成总分(原始分),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证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 组织管理
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是逐步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与沟通,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到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我省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考试、录取的实施工作,包括组织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颁发合格证书等;考务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配合;报名时,各报名点必须根据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发至所辖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生源组织工作。
附件: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科目及招生专业对照表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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