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能总则
一、考试性质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是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资格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因此,考试必须有较高的信度、效度。
二、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
1.理论知识:理论知识部分实行闭卷考试。
2.操作技能:操作技能考试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核点进行(体育和音乐综合专业技能课程只进行技能考试,不进行理论考试)。
三、考试时间
1.理论知识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
2.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不作统一规定。只要各校所学内容结束即可报名参加,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即可申报考试(体育专业技能课程每年只考1次,时间为每年的12月)。
3.外语类、计算机类按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组织考试。
外语类的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计算机类的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
四、命题及评卷
试负责统一命题、组织考试、统一评卷及培训评卷员、考官,并聘请有关专业家小组,负责命制试题及制定评分标准(计算机、外语类除外。
五、合格证书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均达到等第条件者,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合格证书。
电子课程考试内容
电子类专业考试以2008年8月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电子技术基础教学大纲》为主要依据,是根据考生在学完中等职业学校规定的课程后应达到的水平提出的。考试分理论知识部分和操作技能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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