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能总则
一、考试性质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是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资格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因此,考试必须有较高的信度、效度。
二、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
1.理论知识:理论知识部分实行闭卷考试。
2.操作技能:操作技能考试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核点进行(体育和音乐综合专业技能课程只进行技能考试,不进行理论考试)。
三、考试时间
1.理论知识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
2.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不作统一规定。只要各校所学内容结束即可报名参加,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即可申报考试(体育专业技能课程每年只考1次,时间为每年的12月)。
3.外语类、计算机类按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组织考试。
外语类的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计算机类的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
四、命题及评卷
试负责统一命题、组织考试、统一评卷及培训评卷员、考官,并聘请有关专业家小组,负责命制试题及制定评分标准(计算机、外语类除外。
五、合格证书
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均达到等第条件者,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合格证书。
教育基础综合课程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国家教委制定的《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和《师范学校(幼儿师范院学校)心理学教学大纲》为依据,参照幼儿师范学校的《幼儿心理学》(新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王振宇主编),《幼儿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陈幸军主编)教学用书,结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及考生学完《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基础课程后所应达到的基础水平来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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