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直属广东省文化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专科艺术教育高等学校。学院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我省文化艺术人才的水平,为推动我省艺术教育的大发展,建设广东文化强省提供人力支持和保障。
培养目标:
学院坚持“立足岭南、面向全国、融汇中西、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致力于培养具有舞蹈、音乐、地方戏剧表演与创编人才,以及艺术设计、文化产业、文化管理等高端人才为目标。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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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区录取批次:3 A) |
备注: 我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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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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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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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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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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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
(3+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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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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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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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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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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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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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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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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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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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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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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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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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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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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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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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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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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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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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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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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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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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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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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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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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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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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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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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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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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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与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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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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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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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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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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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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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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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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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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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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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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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粤剧表演专业免学费。 |
招生对象:
学院招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普通高中、中等技术学校和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相当文化和艺术程度的社会青年。学生入学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入学考试。我院普通类和艺术类各专业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高职“3+证书”。
报考条件:
戏剧表演专业(粤剧表演)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广州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考生曾学习粤剧或具有粤剧表演天份和潜质,对粤剧有浓厚兴趣,优先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有声乐或器乐表演特长和潜质,优先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有美术专业的特长和潜质,优先录取。
录取原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3+证书”分类录取。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音乐类(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表演艺术)专业分档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校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校考成绩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戏曲表演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65米以下、女身高1.5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校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校考成绩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佛山校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尔夫路
广州天河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十一号
广州越秀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20-87047495
传真: 020-87047560(fax)
E-mail:gdddczs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dddc.cn |